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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开展煤矿应急管理、选煤厂及采深超千米灾害严重矿井安全论证和安全“体检”处置措施落实“回头看”专项监察的通知

时间:2020-08-07  点击:515次

徐州市应急管理局,徐州监察分局,各煤矿企业:

为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强化对采深超千米灾害严重煤矿的安全管控,根据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安排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采深超千米灾害严重煤矿安全论证和安全“体检”处理处置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监察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20﹞31号)要求,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组织开展煤矿应急管理、选煤厂及采深超千米灾害严重煤矿安全论证和安全“体检”处置措施落实“回头看”专项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时间

2020年8月中下旬

二、监察内容

(一)应急管理方面

1.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检查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修订、评审、备案情况;检查应急演练计划、方案、实施和评估总结情况。

2.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情况。检查井上下应急物资库等有关场所台账和实物情况,抽查应急预案中要求的装备、材料情况。

3.安全避险系统情况。检查矿井紧急避险设施、通讯联络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自救器补给站和井下避灾路线标识等情况。

4.矿山救护队情况。检查矿山救护队组织机构、指战员配备、培训复训、学习训练、应急值班和事故救护等情况。

(二)选煤厂方面

1.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机电设备管理情况。建立完善设备管理台帐,技术档案;配备齐全原煤运输、破碎、洗选加工和装车等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定期进行检修、校验情况;严格按国家和行业电气安全规程及作业标准规定进行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维护及安全防护工作情况;电气线路巡视、检查、记录情况;供电系统漏电等安全保护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各种安全警示标识、牌板是否齐全规范;地面及设备是否积煤、积尘、积介、积油等杂物;通讯、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三)采深超千米灾害严重矿井“回头看”方面

1.安全论证。是否按要求采取限产措施,降低开采强度;是否制定减人方案,采取限人措施;是否对灾害严重区域暂缓开采、禁止开采。

2.安全“体检”。2019年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隐患是否按要求整改完毕,安全管理建议和意见是否落实。

三、监察组织

省局将组织对辖区煤矿进行抽查,徐州监察分局要结合工作安排灵活采取监察方式方法,确保对辖区煤矿的“全覆盖”监察。

四、有关要求

(一)各煤矿企业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监察内容,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报告、隐患及整改清单备查;严格落实安全论证和安全“体检”提出的处置措施。

(二)专项监察开展前,在徐州监察分局召开预备会,完善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开展廉政提醒,请徐州监察分局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会务工作。

(三)专项监察结束后,徐州监察分局要及时做好“回头看”专项监察总结,逐矿分析安全论证和安全“体检”发现的隐患问题及处置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新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形成专题报告,于9月5日前报送。

(四)徐州市应急管理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将本次专项监察内容纳入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督促煤矿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五)全体参加监察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国家煤矿安监局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执行禁酒令,严守执法纪律,坚决杜绝“四风”;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联系人及电话:东 辉,025-83332430。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8月4日

资讯监督:顾璘 021-26093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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