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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开展散煤治理专项行动

时间:2020-06-30  点击:433次

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已经全面展开,为达到PM10、PM2.5和优良天数实现“两降一增”目标,PM2.5浓度月均值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焦作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散煤治理专项行动,其中重点是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工程和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和散煤治理。

根据相关方案要求,此次专项行动中,为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工程,各县(市)区将加快推进辖区内集中供热、“双替代”、既有节能改造等清洁取暖招标、管网铺设、能源替代等工作,确保11月15日前完成农村平原地区实现散煤取暖基本“清零”总体目标。同时,9月底前对辖区内已经完成的“双替代”用户开展“回头看”,重点督查设备是否安装到位、财政补贴是否落实、电力热力是否能够保障等,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立整立改;已完成散煤取暖“清零”的地方,对辖区内取暖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地排查,确保工作落实、措施到位。

为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和散煤治理,各县(市)区政府将加强已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环境管理,持续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加强煤炭产销用环节监管力度,严禁在“禁煤区”生产、销售、使用散煤(含洁净型煤),进一步巩固“双替代”成果。同时,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进行再排查,建立台账,并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再排查、再取缔任务。